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石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5日08:32:05 点击次数:379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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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0日县政协十一届十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经2023年12月20日政协第十一届石台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决定 2024年元月2日至5日在县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石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建议这次会议的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一届石台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一届石台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石台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四、大会发言;

五、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石台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六、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石台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七、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石台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八、中共石台县委书记讲话。

 

 

 

 

                           政协石台县委员会            

                           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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