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一届石台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9日15:49:05 点击次数:615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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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一届石台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023年1月6日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石台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5日至6日在县城召开。

会议审议并同意戈卫民同志代表政协第十一届石台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并同意桂宗敏同志代表政协第十一届石台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张勇同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对报告表示赞同并给予高度评价;会议赞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是一次高举旗帜、团结奋进、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的大会。

会议认为,2022年,全县人民在中共石台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迎接、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这条主线,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紧盯“增速领先、人均居中、总量进位”,围绕打造高质量发展特色县、建设新阶段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目标,担当作为、奋勇争先,在大战大考中赢得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县政协及其常务委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上双向发力,实现了新一届县政协工作的良好开局。

会议指出,2023年是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人民政协事业大有可为。中共二十大吹响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时代号角。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提出了“12345”工作思路,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符合中央精神和省市、县委的工作要求,符合石台发展实际和广大群众期盼,委员们对此高度评价。与会委员坚信,在中共石台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一定能够顺利完成。

会议要求,全县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要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紧紧围绕中共石台县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推进政协工作更好地向中心聚焦、为大局出力。要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切实担负好“落实下去、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汇聚起团结奋进的强大动能。

会议号召,全县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石台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不断开创新时代我县人民政协事业新局面,为致力打造高质量发展特色县、建设新阶段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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